8月18日,市总工会召开全市工会系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国中对工会工作的批示精神暨加强县级工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市总领导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部分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总工会、部分市直基层工会主席参加会议。市委副市级领导庞少波出席并讲话,市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张静主持会议。
日前,省委书记刘国中在省总工会党组《关于省工会十四大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这几年,我省工会工作做得很有成效,下一步要继续发挥优势,按照已有的安排,把全省职工群众紧紧团结起来,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中建功立业。要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刘国中对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批示精神,重点围绕“在咸阳率先落实好省委书记刘国中的批示精神”和加强县级工会建设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大家就如何贯彻落实竞相发言、建言献策,纷纷提出了各自单位和地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会上一致表示,省委书记的批示精神既是对全省工会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亲切勉励和极大鼓舞。
庞少波强调,省委书记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批示,是对工会工作者的鞭策和激励,体现了省委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推动咸阳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通过学习贯彻落实批示精神,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增强自信、振奋精神;要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要全身心谋划工作、干好工作,各级工会力争下半年拿出两三项有特色、有品牌、有影响的亮点工作,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建功立业。
张静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围绕落实好省委书记批示精神,谋新局、开新篇,补短板、求突破;二要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务实作风,聚焦“十问”、推进“十改”,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三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围绕中心,用心、用情、用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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